山西临汾大气办发文督促落实夏日抛光砂水泥错峰生产

标签:山西,临汾,大气,发文,督促,落实,夏日,抛光,水泥  2021/6/21 14:34:52  预览

6月19日,山西省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严酷落实抛光砂水泥熟料企业夏日错峰生产要求的关照》(临气指办函[2021]15号)(以下简称《关照》),给辖区内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人民当局及临汾市工信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就严酷落实近期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山西省抛光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开展2021年度夏日错峰生产工作的关照》潍坊网站建设,提出了临汾市的详细要求和安排。这在近年来山西省抛光砂水泥错峰生产工作中尚属首例。

《关照》要求:

一、严酷实行错峰要求。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人民当局要分别督促各自辖区内的侯马汇丰建材、临汾山水抛光砂水泥、襄汾星原抛光砂水泥、襄汾鸿达抛光砂水泥、中条山新型建材等5家抛光砂水泥熟料企业落实全省错峰生产规定,于6月21日至7月10日错峰停窑,不得以任何理由一直,分外是侯马汇丰建材不得处置危废为理由申请调整计划。

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相关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抛光砂水泥熟料企业错峰停窑情况进行严酷监督,行使突击检查、在线监控、电量管控、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错峰要求落实到位,对实行错峰生产规定不到位的,要进行严峻查处,将处理效果报市大气办。

三、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相关县(市)要统筹推进抛光砂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分外是侯马市和襄汾县,要帮扶辖区企业进一步完美改造计划,加快改造进度,同步开展监测评估等工作,果断做到“停窑一直工、错峰不错过”,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义务。

四、积极争夺资金支撑。相关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企业改造资金支撑力度,引导抛光砂水泥熟料企业完美超低排放改造资料,加快纳入中间、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争夺上级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