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公司注册—开具商业扣头发票应关注的5大事

标签:公司,注册,开具,商业,扣头,头发,发票,关注,大事  2020/3/15 9:51:27  预览

 扣头额不能单独开具发票或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
  增值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详细题目的规定〉的关照(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河南人事考试网站,纳税人采取扣头体例销售货物北京做网站,假如销售额和扣头额在统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扣头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假如将扣头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扣头额。对于如何判断“在统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北京app开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头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题目关照(国税函〔2010〕56号)规定,销售额和扣头额在统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指销售额和扣头额在统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扣头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统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扣头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扣头额的,扣头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营改增”试点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当代服务业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关照(财税〔2013〕3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给税服务,将价款和扣头额在统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扣头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统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扣头额。
  业务税方面,业务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举动,假如将价款与扣头额在统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扣头后的价款为业务额;假如将扣头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业务额中扣除。
  扣头额可以依法单独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扣头折让举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题目的关照(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为购货方在肯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肯定数量,或者因为市场价格降落等缘故原由,销货方给予购货方响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扣头、折让举动,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关照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关照单逐一对应。
  不要直接按扣头后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显明偏低并无合法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业务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给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显明偏低并无合法理由的金王子驾驶室,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业务额。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给税服务的价格显明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可见,纳税人假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销售额偏低的缘故原由,则会以税务机关的核定效果来征税,从而增长企业的税收负担。
  实物扣头可以“转化”为价格扣头开具发票
  以买一赠一体例为例,企业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开具销售货物和奉送货物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并在统一张发票上开具奉送货物扣头数量的扣头金额,或者企业开具发票时,将销售货物和奉送货物的各自原价和扣头额在统一张发票上注明。经过如许处理后,企业就吻合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规定,可以按照扣头后的销售额纳税。
  实物扣头开具发票的特别体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题目的关照(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体例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据此,企业可以将现实收到的销售金额,按销售货物和奉送货物品名、数量以及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的价格和金额在统一张发票上注明,最终实现扣头销售的目的。